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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邀请赴智利、哥伦比亚开展投资促进活动的函
时间:2017-02-21 15:56 来源: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作者:产业发展部

中投促函[2016]第 60 号

各会员单位及相关单位

值中国、智利自由贸易协定生效实施十周年之际,智利驻华使馆和我会于2016年9月1日-2日在京联合举办了“智利周”活动,期间成功召开“中国-智利企业家委员会第八次年度会议”以及“投资智利研讨会:政策及法律”等其他多场系列研讨活动,取得了良好的研讨和对接效果。

鉴此,我会拟于2016年11月下旬(具体日期待定)组织中国企业及相关机构赴智利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并顺访哥伦比亚,以落实“中国-智利企业家委员会第八次年度会议”有关合作意向,搭建并完善更多国别、更宽领域、更深层次的中国与拉美国家企业间交流合作平台,持续推进中拉双向投资贸易增长。

现诚邀我会会员企业及与智利、哥伦比亚或拉美有关国家投资、贸易业务相关的非会员企业、金融机构、投资促进机构、经济技术开发区、行业协会等单位派员参团参会。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出访时间

本次出访境外停留时间为9天,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二、活动日程(附件1)

1、在智期间,代表团将拜会智利投资委员会、智利工业促进会等政府部门和商业机构,与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可再生能源、医疗健康等领域的智利企业或机构开展对接洽谈。

2、在哥期间,代表团将拜会哥伦比亚全国商人联合会、哥

伦比亚-中国投资工商会等机构,举办“中国-哥伦比亚投资贸易项目座谈会暨对接会”,推动中哥企业在基础设施、农产品、制造业、金融等领域的投资贸易项目合作。

三、重点领域

此次出访主要推动港口、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电力能源(包括光伏、风能、水力、生物能源等可再生能源);矿产及深加工;农业及食品加工;电子商务;电信;机械制造;汽车;建筑材料;商贸物流;金融等领域投资贸易项目对接洽谈。

四、特别申明

本次出访及相关商务活动安排等均由我会策划并执行,未授权或委托其他任何企业、机构或个人作为中介组织方从中收费并承诺安排。有关参会报名、活动内容、会务费用等相关事宜请以我会正式函件内容为准,敬请与我会直接联系确认。

五、费用情况

1、参加本次出访全程公务活动,我会会员单位需缴纳会务费:3000元/人,其他非会员单位需缴纳会务费:8000元/人,主要包含会议组织费、会场服务费、工作餐、资料费、翻译费、不可预见费等。上述费用需于2016年10月25日前汇至如下账户(同时请将汇款底单传真我会),以便确认参会安排:

户 名:北京信诺联合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呼家楼支行

帐 号:1100 1018 6000 5900 0198

(注:我会原则上不接受非该参会单位的第三方付款)

2、参会代表出访所涉及的国际机票、住宿、伙食、城市间交通、办理护照签证等各项费用均由派员单位自理。为方便统一行程,如有需要,可直接与我会推荐境外旅行服务提供商联系安排。信息如下:

宏达(北京)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铭鸿  电话:65129778-19,13911400403

3、智利、哥伦比亚当地中资企业代表参加上述公务活动免除会务费。

五、报名反馈

请有意参加上述活动的单位,按照所附表格有关事项,完整填报“参会个人信息表”和“参会单位信息表”(包括中英文简介以及本次参会的具体对接意向),以便我会在公务活动中安排相关推介和洽谈。请将上述表格加盖单位公章后于10月21日前以传真和电子版文件的形式同时发送我会确认。

五、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少君  陆杏

电 话:010-65978259, 65978801-309

传 真:010-65978210

邮 箱:lishaojun@cciip.org.cn  luxing@cciip.org.cn

网  址:www.cciip.org.cn

微信平台: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2016年9月19日

欲了解中国-哥伦比亚投资贸易小型交流会,请点击http://www.cciip.org.cn/contents/229/48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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