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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化的软件产业与全球市场空间

时间:2015-09-09 14:12 作者:曲玲年 来源: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

计算机科学和软件技术,作为国家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的核心竞争力,已为世人所共识。这一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和发展将有赖于IT制造业、软件和基于IT的服务及业务流程外包产业的有力支撑。我们可以将产业总量比作金字塔的底,将计算机科学和软件技术比作金字塔的高,则高与底面积成正比关系。我国的IT硬件制造业与集成电路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相辅相成的发展过程,已经证明了上述关系。同样,这一关系还将在软件技术与基于IT的软件、服务及业务流程外包产业的发展过程中得到再次印证。

2000年中央18号文件下达后,我国的软件产业以年均30%以上的速度,快速发展。今天在回顾和盘点我们的产业业绩时,应首先将产业概念与国际并轨,以“软件和基于IT的服务及业务流程外包产业”(以下简称:软件与IT外包产业)这一概念,替换我们常用的“软件产业”概念。另外我们必须理解,“软件与IT外包产业”是无物流产业,以网络和通信设施为基础,这一产业已经实了在全球范围内的上下游无缝对接,也就是讲这一产业已经实现了全球一体化。我们可以看到,西安的企业为美国的汽车连锁销售商,做单据的后台处理仅需要18分钟,美国的汽车购买者,很难知道他们签署的汽车购买契约,是在其与推销员喝咖啡的同时,由远在数万公里外的中国员工处理的。而印度企业与美国用户利用时差,实现了24小时连续开发与测试。可以说,软件与IT外包产业是国际化产业。不管你是否承认,我国的软件市场早已全面开放,50%的国内市场份额被国外公司取得,所以我们的产业也必须以全球市场为目标,得到我们应有的市场份额。

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与成本竞争压力,迫使欧、美企业改变业务流程和进行战略性资源重组,IT和网络通信技术的成熟,使软件与IT外包产业,快速实现离岸,其复合增长率为年28-40%。在全球软件与IT外包产业的离岸总量中,印度遥遥领先占有50% 的份额,中国、马来西亚等国家紧随其后,在今后的市场分割中将扮演重要的角色。与制造业的来料加工比,来料加工的国内增值部分,只占总规模的5%,最高的不会超过10%。而软件与IT离岸外包产业的承担国,其国内增值近乎是100%,也就是说,100亿美元的软件与IT外包出口,大约相当于制造业2000亿美元的来料加工进、出口贸易额。软件与IT外包产业,将成为继制造业的“中国制造”之后,又一展示“中国制造”实力的机会。

美国,其软件与IT外包产业,占全球软件与IT外包产业总量的40% 。2003年美国软件与IT外包产业的市场规模为2000亿美元,其中离岸部分为总量的10%达到200亿美元,印度获得其市场份额的60%。预测到2007年财政年度,美国软件与IT外包产业的市场规模将达到3000亿美元,其中离岸份额将升至24%,其离岸外包花费接近720亿美元。印度人认为届时印度可以得到其中50%的份额,即360亿美元,另一半将由与其竞争国家分割。按照A.T.KEARNEY(克尔尼公司)的分析,中国排在竞争这一份额国家的首位。

在美国,企业的业务流程可分为三种:其一,是具有后台管理性质的业务,如:IT、人力资源、金融和财务、设施管理等,这一部分业务最适合外包。其二,是运营业务如:制造、物流、客户服务和开发等,这一部分可以根据企业的商业策略,决定是否进行外包。最后一部分,是企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流程,主要包括:核心技术的研究、主要产品设计与开发、市场与营销、金融运作等,在通常的情况下这一部分不实施外包。

美国的软件与IT外包市场是开放的,对承接外包的供应商,有着平等竞争的商业机会。供应商在如下方面的能力将作为考核外包能力的要点:员工英语程度、以往承接美国项目的经验、团队规模、在美国现地支援能力、文化差异、流程控制与质量管理能力、营销能力、地缘政治与战争风险、知识产权保护、健全的法律体系、政府支持、成本优势、教育与人力资源供给能力、商业品牌等。与印度相比,我们的软件企业尚未积累起足够的竞争优势,这也正是我们企业,在美国市场上还不能与印度企业直接抗衡的原因。以2004年我国的软件及IT外包出口业绩(海关出口统计数字)看,中国的软件企业,对美国软件与IT外包业务总量还很小,但已经看到了明显的增长趋势。

日本,离岸软件外包兴起的时间比美国晚,我们承接的离岸外包业务仍停留在软件详细设计与代码转换阶段,基于IT的服务及业务流程离岸外包(BPO)尚未真正开始。近两年,日本软件离岸外包发展速度较快,2002年为1.84亿美元,2003年为4.45亿美元,增长了145%。在日本离岸软件外包市场中,中国获得的份额超过了50%,其他的接包国有印度、越南等。但是离岸外包总规模只占日本软件服务市场的不足1%,应当说仅仅是刚刚起步,已经顺利开展了软件外包的日本有代表性企业也不过只有50多家。

在日本的社会中,由于单一民族文化的影响,企业的关系是金字塔型的。位于金字塔顶端的企业处于支配地位,与它形成直接供给关系的企业称为一级承包商,与一级承包商形成直接供给关系的企业称为二级承包商,如此类推,上下游企业因长期业务形成彼此信赖的企业间和人际间的稳固关系,而形成了固定的业务路径,这造就了日本企业间特有的金字塔结构紧密关系。这些关系主要表现在:①半成品的供给生产系列;②产品的流通系列;③资金融通的融资系列。

这样的企业关系同样也存在于软件服务领域。作为总承包商的企业从客户那里承接项目,进行总体设计和任务切割后,将各模块工作再分包给若干个二级承包企业,二级承包企业会还会再寻找三级或四级承包企业帮助它一起完成模块的设计、代码转换或测试工作。

在日本,能够作为总承包商承接大型客户系统开发的企业只有30多家,能够承接中型客户系统开发的企业约有300多家。多数进入日本市场的中国企业,目前在日本软件市场的位置是三级承包或四级承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