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智慧健康产业工作委员会(英文名称:Smart Health Industry Working Committee of China Council for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Promotion),是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下属的二级非法人分支机构。委员会的宗旨是在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的指导和管理下,充分发挥民间专业社团组织上传下达及横向联动的机制优势,为政府推进智慧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提供决策参考,为企业、机构与政府建立沟通桥梁,为会员搭建交流和协作的平台;在穿戴式人体检测设备快速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日益普及、健康大数据与智慧健康服务已成为趋势、行业壁垒逐步打破并向“互联互通”方向发展的现状下,整合国内外优质资源,探索建立体现中国特色、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多元化智慧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模式和项目推进模式;积极组织与智慧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相关的境内、外投资促进活动,充分利用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已有的平台优势、不断开发新的平台优势资源,积极为各利益相关方服务,为促进中国智慧健康服务产业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一、入会条件
(一)入会条件
1.拥护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章程和本委员会的规程;
2.有加入本委员会的意愿;
3.在智慧健康服务相关的业务方面具有一定的影响。
(二)会员构成
由医疗卫生服务、健康管理与促进、社会管理与服务、智慧健康服务等领域及与以上相关的企业、团体、机构、医院、科研院校、专家、学者和实际工作者等。
二、会员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享有权利
1.本委员会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本委员会的活动,包括:本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境内外业界交流活动、招商活动等;
3.获得本委员会服务的优先权,包括:优先获得本委员会编辑的刊物、本委员会渠道的国内外智慧健康产业信息以及本委员会的研究成果等;
4.对本委员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5.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入会、退会均需履行正式手续;
6.本委员会会员自动成为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会员,不再重复缴纳会费,享有同等待遇。联盟理事长单位自动成为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单位;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自动成为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理事单位,其中,联盟副理事长单位有申请成为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副会长单位的资格。
(二)会员履行义务
1.执行本委员会的决议;
2.维护本委员会合法权益和对外形象;
3.积极参加本委员会的活动,完成本委员会交办的工作;
4.按规定交纳会费;
5.向本委员会反映行业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6.遵守行业自律原则。
三、入会程序
(一)单位会员的申请由法人向本委员会提交入会申请书;个人会员的申请由本人提交申请书,同时须经两名理事推荐;
(二)单位会员须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单位基本情况介绍等资料;个人会员须提交身份证明、个人工作简历等资料;
(三)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
(四)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
四、会费
(一)会费标准
1.企业和盈利性机构会员
理事长单位:10万元/年
副理事长单位:4万元/年
理事单位:2万元/年
普通会员单位:1万元/年
2.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团、个人会员免会费。
(二)会费缴纳方式
1.每年1-4月为年度缴费时间;
2.新会员须在收到入会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交纳当年会费;
3.本委员会将1月1日至12月31日作为一个财年,不足六个月的按半年缴纳,超过六个月按一年缴纳。
附件:会员入会申请表
联系人:杨熙元
电 话:010-65978801-308
传 真:010-65978210